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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广州市黄埔区党建指导员、高级聘员招聘4人公告

2020-11-20 12:52:26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为充实我街人才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高级聘员。

一、招聘职位和范围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党建指导员1人,另有“一考双录”组织员2名;高级聘员1人。

(二)岗位说明:党建指导员/组织员,主要负责基层党务、组织人事工作;高级聘员主要负责信息宣传、总结材料撰写,以及协调督办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指于2020年1月1日(含当天)至2020年12月31日(含当天)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于2019年12月31日(含当天)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符合择业期政策或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的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其中报考党建指导员、“一考双录”组织员的需为中共正式党员,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强、作风正,具党务工作经验优先。

(四)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工作上服从组织安排。

(五)报考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内,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内(以上年龄计算至2020年10月31日);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0年10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直接到黄埔区穗东街街组织办(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南湾大街宝夏花园B栋二楼202房)报名填写报考职位及相关信息,于11月20日至11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期间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毕业证书、身份证(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党员请携带党员证到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办事处组织办欧阳小姐处(联系电话:82066496)报名。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四、录用方式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公共写作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二)面试。每个岗位按拟招聘人员数与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三)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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