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20辽宁丹东东港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83人公告

2020-11-18 09:54:59 来源: 东港关注微信公众号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做好东港市第十届城市社区换届准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东港市委印发<关于坚持以新时代党建为引领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委发〔2020〕14号)和《中共东港市委组织部、东港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加强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组通字〔2018〕34号)文件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

1、从2020年春季协助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且表现突出的驻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中定向考录8人(大东5人,新兴3人);

2、面向社会公开考录75人,其中:大东街道24人,新兴街道33人,新城街道5人,孤山镇11人,前阳镇2人。

二、招考对象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面向驻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报考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身体状况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2、2020年1月1日已经在驻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在2020年上半年能按照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要求,参与疫情防控时间达到80%以上,表现突出。

3、热爱社区工作,考录且当选后,至少在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面向社会公开报考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身体状况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2、必须是东港市户籍人口。

3、热爱社区工作,考录且当选后,至少在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凡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或刑满释放(含缓刑期满)的。

2、涉黑、涉恶、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以及有群众举报、上级督办线索正在调查核实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因侵占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特别是支农和帮扶资金、农业补贴资金、社会救助资金被查处的。

5、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6、参与组织或利用邪教、迷信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处理的。

7、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近三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0、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合同尚未到期,无法解除合同的。

11、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责任编辑:hui)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