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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宁夏中卫市海原县招聘社区工作者20人公告

2020-11-12 08:56:41 来源: 海原县人民政府

为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顺利完成第十一届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海原县社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0名,其中党务工作者8名。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组织协调能力强;

2.身体健康,热心社区服务岗位,乐于做群众工作,吃苦耐劳;

3.年龄为18-40周岁(即1980年11月1日至2002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海原县海城街道1年以上户籍(2019年11月1日前办理入户);

6.报考党务工作者的,党龄须满1年以上;

7.具备以上条件的,中共正式党员、服务满一个任期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简称“三项目”人员)、退伍军人、社区网格员、持社会工作资格证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涉黑、涉恶、涉毒、涉赌、涉黄等前科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搞封建迷信、从事地下非法宗教活动,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干扰社区事务的;

4.编造谣言、匿名诬告、捏造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煽动、组织或参与大规模集体上访以及非法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的;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处理后不满5年的;

6.道德品行低劣,有违公序良俗,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其他不宜担任社区工作者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1月11日起,在海原党建网、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2日-1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2.现场报名地点:海原县保安公司(泰丰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0955-4627001(保安公司咨询电话)

3.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表样附后,自行下载填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上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验证报告、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相关证明、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片三张。“三项目”人员提供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具备社会工作资格证者需提供相应证书。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初审。根据聘任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及户籍情况等。

(四)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时间计划于11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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