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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高邮市招聘社区工作人员76人公告

2020-11-07 09:14:39 来源: 高邮市人社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社区建设持续发展,不断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按照《关于加强高邮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邮办发〔2019〕14号)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具有高邮市生源或户籍(部分乡镇要求为本乡镇户籍),以及符合政策性安置人员;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2日至2002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

(6)获国家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初、中级)的人员或复转军人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2日之后出生);

(7)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行为;

(8)社会工作专业学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在总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国家社会工作师证书的总成绩加2分(笔试2分,面试2分),获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的总成绩加1分(笔试1分,面试1分),已在本市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总成绩加0.5分(笔试0.5分,面试0.5分)。

二、招聘岗位

共计招聘76名,详见附件《2020年高邮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人员分配由各乡镇统一安排。

三、招考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认真落实防疫动态要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2日—11月18日(工作日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高邮市民政局一楼大厅(高邮市中山路362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514-84644913、13511737322、15852855433)。

2.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报名登记表》;③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⑤经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证明(该证明可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提供)。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3.资格审查

考生年龄、学历等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报名期间,市民政局应安排专人现场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职位所需条件,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于2020年11月25日至27日到高邮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责任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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