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6 13:35:50 来源: 大连市中山人民政府
为满足新时期和谐社区建设需要,结合中山区实际,经研究决定招聘社区工作者共50人,其中一般性岗位48人(以下简称岗位1),随军家属专岗2人(以下简称岗位2),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热爱社区工作,热心社会管理,有责任、有担当,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涉黑涉恶、违法违纪等行为;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正常履行社区工作的身体条件。
(七)其他具体条件:
岗位1和岗位2在满足以上条件基础上,还应分别满足:
1.岗位1:大连市市内四区(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户口(非农户);
2.岗位2:现役随军家属,大连市中山区户口,配偶单位位于大连市内。
岗位1和岗位2不得兼报。
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4.在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查询
招考信息在中山区政府网站(http://www.dlzs.gov.cn)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10日— 11日,8:30-11:30;13:30-16:30。
(三)报名地点:中山区市民健身中心三楼(地址:中山区济南街58号)
(四)报名材料:
1.本次报名必须由报考者本人携带所有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报名,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报名。
2.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岗位1:
(1)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如户口簿首页地址进行过变更,以最终变更的地址为准;身份证与户口簿地址不同时,以户口簿地址为准。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报考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自行打印提供一份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持有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国内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本人近期彩色二寸同版免冠照片1张(能够反映本人真实形象),背面写明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字迹清晰可辨)。
(5)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两份(贴好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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