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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西藏山南市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补聘公告

2020-11-03 10:07:35 来源: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充实村(居)工作力量,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实现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全覆盖,根据《西藏自治区2020年补聘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方案》要求,山南市决定开展2020年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补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聘对象

符合2018—2020年全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统一招警和全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自愿报名到村(居)担任乡村振兴专干。

二、补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治藏方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履职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补聘:

(一)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二)在职乡村振兴专干及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合同的乡村振兴专干。

(三)有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三、补聘人数

2020年山南市共计划补聘61名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

四、补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3日—11月11日,每天10:00—18:00

2.报名方式

此次补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意向村(社区)所在的县(区)委组织部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需携带报名表(附件2)、政审表(附件3)、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信息登记表、符合2018—2020年全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统一招警和全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准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免冠两寸同底板彩色照片(照片背后写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同时要表明是否服从调剂;

(2)补聘岗位见《山南市2020年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补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3)请应聘人员在补聘期间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相关事宜。

(二)资格条件审查

由县(区)委组织部同人社、教育、公安、国安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政治和资格条件审查。资格条件审查通过的,将在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山南组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布。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的县(区)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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