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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肇庆市高要区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社区工作者招聘5人公告

2020-11-02 17:30:10 来源: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肇庆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激励我区社区工作者积极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组织部、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肇庆市高要区2020年度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社区工作者专项招聘人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我区5个镇(街道)畜牧兽医站面向社区工作者共招聘5名工作人员,其中: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1名,面向社区工作者招聘4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肇庆市高要区2020年度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社区工作者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肇庆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所称社区工作者,主要是指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及由我区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报考年龄为18至40周岁(即1979年11月16日至2002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4.现任高要区社区工作者,且累计服务期满3年(含)及以上,近3年年度民主评议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社区工作者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的第一日(2020年11月16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服务年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嫌疑尚未查清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任职期间本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社区工作者民主评议为不称职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派工作人员在现场初审材料并受理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考者应在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内,到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要区南岸城区和平路105号)二楼大堂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用。

(三)注意事项:

1、报名的社区工作者需经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同意,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任职证明(党组织成员需提供镇(街道)的任职文件或批复文件、居委会成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当选证)、以及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A4纸双面打印的《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套印近期免冠电子版证件照),大1?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贴准考证,要求与报名表为同版照片)。

2、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必须使用有效的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招聘在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须诚信考试,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复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考生准考证。报考后请密切留意现网站通知及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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