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2 15:31:38 来源: 鱼台县人民政府
为切实加强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推动网格化社会治理规范健康发展,根据《鱼台县关于推进多网融合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鱼政法[2019] 17号)要求,经研究,现就全县专职网格员招聘录用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岗位职责及用工性质
(一)岗位职责
网格员是基层社会治理网格的管理员,主要负责网格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实行网格员入户走访“六必访”、居民服务“六必到”、网格巡查“八必报”、网格工作站“八项制度”;具体负责信息采报、矛盾化解、隐患排查、治安防范、人口管理、法治宣传、心理疏导、便民服务和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用工性质。专职网格员为劳务派遣人员派遣至镇街社区工作,参照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管理。
三、招聘数量与条件
(一)专职网格员,共招聘55人。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社区工作,对群众富有感情,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组织纪律观念,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矛盾调处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法律政策知识及计算机操作技能。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听力正常,口齿清楚,无色盲,无传染病,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含)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有鱼台县户籍并在县城区居住(有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其中,配偶是鱼台户籍并在鱼台县城区内常住的可放宽至鱼台县外户籍。
7、退伍复员军人、县级以上各类优秀志愿者、村(社区)现有工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3年、辞职未满1年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我县各单位正在使用的尚在合同期内的劳务派遣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3日—28日(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2、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鱼台县湖凌三路大桥桥北、路西300米。(华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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