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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黑龙江哈尔滨市招聘乡镇(街道) 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417人公告

2020-10-20 18:43:21 来源: 哈尔滨先锋网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组通〔2020〕18号)要求,经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开展2020年度哈尔滨市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17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0年度哈尔滨市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先锋网:

http://www.hrbxfw.gov.cn/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

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

或登陆http://www.harbin.gov.cn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查询即可。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5.部分乡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工作条件艰苦, 长期驻村驻户或野外作业,需要经常加班加点;

6.满18周岁(2002年10月23日以前出生),30(含)周岁以下(1989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具有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35(含)周岁(1984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8.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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