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6 11:59:31 来源: 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
为加强吉木萨尔镇社区人员力量,根据《昌吉州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吉木萨尔镇各社区用人需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60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及组织形式
招聘工作由吉木萨尔镇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二、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户籍不限;
2、取得社区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可以直接聘用为社区工作者;
3、人员按照男女比例1:1招聘,民族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及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9月16日及以后出生;
8、凡是在吉木萨尔县服务期未满的“到村工作大学生”及“三支一扶”大学生均不得报考。
9、符合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次公开选聘中要求的户籍、服务期限、工作经历等涉及时限的,均截止2020年9月16日。每个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单位开除公职的;
3、因犯错误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5、在此前公开招考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6、凡是在吉木萨尔县服务期未满被辞退的“到村工作大学生”、“三支一扶”大学生等聘用人员;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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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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