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4 15:50:44 来源: 溧水区人民政府
为推动社区治理创新,适应新时期社区建设需要,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社区(村)工作者队伍,根据《南京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认真组织做好2020年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的通知》(宁就办?2020?5号)文件要求,开发区、各镇(街)公开招聘70名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溧水114网站发布。
有关招聘信息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2020年溧水区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南京市户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所需相关材料投寄邮箱,详见各单位《岗位信息表》。
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邮件主题请写成“姓名+联系方式+应聘岗位”的格式;
(3)须如实提交报名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的承诺书(附件3)、健康码、14天内非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轨迹信息等材料的电子稿或扫描件;
(4)进入面试的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户籍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现场查验健康码、14天内非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轨迹信息。凡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2.报名时间
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至2020年9月23日17:00。
3.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接受报名之日至9月24日17:00。
9月24日17:00前未收到邮箱反馈结果的报名人员,请于9月25日(9:00—12:00,14:00—17:00)自行与招聘单位进行电话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缴费确认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支付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支付方式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9月28日17:00前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并按照应届毕业生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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