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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郴州桂阳县选聘大学生回村(社区)任职32人公告

2020-09-14 11:49:01 来源: 桂阳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鼓励更多桂阳籍优秀大学生为家乡建设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进一步优化全县村(社区)干部队伍结构,经县委同意,面向全县选聘32名优秀的桂阳籍大学生回村(社区)任职(本公告所称社区是指农村社区,不含城市社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在全县拟选聘32名桂阳籍大学生回村(社区)任职(具体选聘计划附后),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按程序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按程序担任村(社区)主任助理。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时再按程序选举为村(社区)“两委”成员。

二、选聘条件

(一)选聘的大学生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一年以上社会工作经历;

4.桂阳户籍,或原籍为桂阳的;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村(社区)换届选举“九不选”的情形:

①被判过刑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者违反党纪被立案审查的;

②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③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黄涉毒,有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村(社区)正常工作行为的;

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列为提名人选的;

⑤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⑥非法串联拉票、贿选、胁迫蒙蔽群众或操纵、破坏选举的;

⑦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社区)集体财产、拖欠村(社区)集体租金的;

⑧近三年内有一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⑨有其他不宜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的情形。

2.在各级各类人事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被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辞退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0年9月底,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红星桂阳”、新桂阳等媒体发布公开选聘公告。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广泛宣传发动,做好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5日,报名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党建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桂阳县公开选聘大学生回村任职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以上证件需提供两份复印件),是党员的还需提供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打印的《党员登记表》并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工)委的公章,或由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党(工)委开具的党员关系证明。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报名,代为报名人员凭报考人员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报考人员要在委托书上签字、按手印)提交材料代为报名,代为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在选聘工作任一环节中,一经查实,将取消选聘资格或不予聘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同时按照“九联审”的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党(工)委在《桂阳县公开选聘大学生回村任职报名推荐表》上签署意见,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将相关资料交县委组织部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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