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0 10:56:14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1名,纪检监察辅助人员1名,社区聘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1.党建组织员1名;
2.纪检监察辅助人员1名;
3.社区聘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工作安排。
(二)岗位条件
1.党建组织员
(1)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
(2)中共正式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转正时间为2020年9月1日前);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5)同等条件下,因岗位日常需走访社区、企业,联系党建、党务工作,具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经验或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纪检监察辅助人员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5)同等条件下,具备纪检监察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社区聘员
(1)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
(2)有责任心,吃苦耐劳,形象端正,沟通协调能力强,团队意识强;
(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5)同等条件下,具备社区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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