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1 09:21:48 来源: 沙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荆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社区(村)工作者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沙市区城区社区工作人员中专项招聘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面向社区现任主职干部:具备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主职任职满3年及以上,或现任主职不满3年,但累计社区工作经历满5年及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面向社区工作者(不包括社区现任主职干部):具备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社区工作经历满5年及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累计社区工作经历满10年及以上,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考生任职及社区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报名需经各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同意。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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