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0 17:30:30 来源: 宝山社区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沪委发[2014]1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宝山区社区工作需要,根据《宝山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宝委[2015]162号)和《宝山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实施方案》(宝民[2015]53号)的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29名(其中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118名)。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上海户籍的外地高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备全日制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非应届毕业生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对“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军嫂”、“当年度退役士兵”等应聘社区工作者岗位的优先录取。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2日10:00至5月26日16: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 www.ecloudexam.com)。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报名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100KB以下。(若上传不清晰的照片或使用非本人照片的后果自负)。
3、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岗位的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设资格审核,考生报考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视为报名有效,且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不通过的,视为报名无效,系统会将考生的报考请求退回,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其他岗位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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