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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三明市民政局等五部门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50人服务社区计划公告

2020-05-19 10:27:46 来源: 三明市民政局

三元、明溪、清流、宁化、建宁、泰宁、将乐、沙县、尤溪、大田县(区)民政局,党委组织部,政府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民建〔2020〕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实施2020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计划

今年省上下达我市统一招募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50名,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区)的城市社区从事社区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招募名额安排:明溪县、泰宁县各3名,清流县、建宁县、将乐县各4名,大田县5名,尤溪县、宁化县、沙县各6名,三元区9名(详见附件1)。

二、招募方式和原则

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报名参加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岗位所在地县(区)、乡镇(街道)生源的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具体招募派遣工作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人社、财政、教育部门配合实施。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2020年本市12个县(市、区)生源的省内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志愿到社区从事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 25 周岁(即在 1995 年 7月 31 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 28 周岁(即在 1992 年 7 月31 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保证两年服务期内能正常履职。如不能保证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期满不予以考核,不享受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

5.报名人员须在 8 月 30 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放宽至12 月 31 日);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将取消派遣资格。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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