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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宁夏银川金凤区选聘社区网格员100人公告

2020-05-07 18:02:16 来源: 金凤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网格力量,推动社区精细化管理,根据《银川市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金凤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金凤区社区网格划分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网格员。

一、选聘岗位及职数

社区专职网格员100名。其中10%面向金凤区辖区退役军人单列选聘,单列选聘不足的,从其他选聘人员中递补。

二、选聘条件

(一)选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2.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相关业务知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和目前在金凤区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银川市市辖区社区工作者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银川市市辖区居民户籍。在金凤区服务满两年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和具有银川市市辖区社区工作者经历的可不受户籍限制;

6.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二)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或处理完结不满3年的;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存在违法经营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方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的形式。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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