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8 10:35:59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6.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录用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为准);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存在涉黑涉恶、黄赌毒、盗抢骗等前科劣迹的人员。
渝北区内在职的村(社区)专职工作者、非公党建专职指导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9月28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对新进入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应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后3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未取得的,退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
文章摘自《2020重庆渝北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06人公告》,来源重庆渝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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