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02 10:14:39 来源: 佳木斯市·郊区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服从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后出生);在郊区公益性岗位工作或拥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含非全日制)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后出生);拥有美术、乐器、声乐、播音主持、运动员、教练员、电器维修、平面设计等与社区工作相关特长并取得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高中);
5、须具有佳木斯市郊区户籍(不含乡镇)或在郊区四个街道辖区内有固定居住场所;
6、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参加街道社区实践不尽职尽责、不服从安排的;
4、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5、被列入失信名单或有失信记录的;
6、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的;
7、其他不符合招聘情形的人员。
(三)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聘用的条件
①中国共产党党员;②具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的;③笔试前参加街道社区工作实践表现优秀、能力突出的;④“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西部计划”、“特岗教师”、“大学生士兵”等服务基层的项目生;⑤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的;⑥退役军人;⑦拥有与社区工作相关特长的。
点击阅读原文:2020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招聘社区工作者80人公告
文章摘自《2020黑龙江佳木斯市郊区招聘社区工作者80人公告》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