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6 12:00:44 来源: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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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和申论两个科目,满分各为100分。其中,综合能力测试科目测查党务知识、行政职业能力。笔试成绩按照综合能力测试、申论各50%的比例合成。笔试时间为7月27日上午,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后,考生可在8月5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8月5日至8月9日,各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在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范围内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该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岗位一、岗位二、岗位三的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到报考区的民政局进行资格条件复审,报考岗位一、岗位三的考生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报考岗位四的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到报考区的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自愿放弃的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地点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或由各区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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