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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淄博张店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76人体检通知

2019-12-18 18:13:59 来源: 张店区人民政府

【导语】中公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网为你提供《2019山东淄博张店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76人公告》,为了方便考生备考,本网站为大家整理了社区工作者考试题库、社区工作者面试题等相关备考内容,希望为你带来帮助,以下是公告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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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选岗前,公布各镇、街道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公开选岗。

考察工作由张店区民政局、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选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进入考察环节后,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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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自《2019山东淄博张店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76人公告》,来源:张店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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