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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陕西省潼关县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面试方案

2019-01-08 14:33:43 来源: 潼关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潼关县委办公室、潼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潼办发[2018]34号)精神,我县面向社会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8名,截止报名时间共有98人报名(资格初审)。为确保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潼关县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孙海平 潼关县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 刘 涛 潼关县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具体负责本次潼关县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面试安排

本次招聘报名人员共98人(资格初审)。由于参加人员较多,超过招聘人数1:3比例,现决定本次面试工作采取两轮面试进行。

(1)第一轮面试(初选)

参加第一轮面试共98人,面试分两个面试室进行,设第一面试室和第一候考室、第二面试室和第二候考室。面试室和候考室全程摄像、信息屏蔽。面试结束后,根据每个面试室考生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12位(人)考生参加资格复审。若面试室第12位(人)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者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集中进行,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在规定时限内,按本面试室第一轮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顺位递补,递补时出现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3)第二轮面试(优选)

参加第二轮面试考生为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第二轮面试设一个面试室、一个候考室,面试室和候考室全程摄像、信息屏蔽。面试结束后,专业为法律类的考生在本轮面试成绩基础上加0.5分;往年参加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中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但未录取的考生在本轮面试成绩基础上加0.5分,进入多次面试的不累加;同时具备法律类专业和进入面试未录取条件的可累加,但累加不超过1分。根据考生第二轮成绩(含加分)由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成绩并列的,按照第一轮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并列人员第一轮面试未在一个考场,必要时对并列人员加试,排出先后)。

三、面试方法和内容

两轮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内容为: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

每名考生面试时限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四、试题命制和考官组成

两轮面试均实行百分制,面试试题由专业机构提供。每个面试室设7名考官,其中1名主考官、6名考官,考官通过第三方机构异地派入。

五、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招聘政策、程序和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与保密规定。严于律已,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相关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原标题:潼关县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潼关县司法局

2019年1月8日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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