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3 10:21:56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导语】:2020年社会工作师考试就要来了,开始复习到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的小伙伴们,先来了解一下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法规与政策!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分类
概念: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1.行业分类:
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体育;劳动;民政
社会中介服务业;法律服务业
2.民事责任分类:
个体;合伙;法人
(二)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条件
1.有规范的名称
2.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非国有资产2/3以上);
(三)登记程序: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3、审批登记申请。(60日内决定)
4、进行登记并颁发相应证书。
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需要的文件:
1、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3、场所使用权证明;
4、验资报告;
5、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6、章程草案。
不予登记的法定情形:
1、有根据证明申请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2、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3、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必要成立的;
4、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5、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
(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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