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8 10:39:59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导语】:2020年社会工作师考试就要来了,开始复习到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的小伙伴们,先来了解一下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法规与政策!
一、居民委员会的性质、组织设置和主要职能:
(一)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和特点
1.性质:居民委员会——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特点:群众性、自治性、地域性
(二)居民委员会的组织设置
居委会的设置:
1.居委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决定。
2.设置考虑因素: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人口规模、管理幅度
3.确定管辖范围原则: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
4.加快建设: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工矿企业所在地、新建住宅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居委会。
内部组织体系设置:
1.居民小组,小组长;
2.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等各专业委员会;
3.楼院门栋长
楼院门栋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新格局。
社区服务站设置:
辖区人口较多、社区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居委会,可建立社区服务站(或称社区工作站、社会工作站)等专业服务机构。
社区专业服务机构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统一领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
(三)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
1.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
(多民族居住区要有少数民族成员)
2.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人口较多、社区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增加
公开招聘//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
鼓励大学生、复转军人担任
人员配置由省或市级政府确定
3.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
4.鼓励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以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等人通过选举担任居委会委员。
5.加强业务培训(至少每1-2年一次)
(责任编辑: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