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5 09:51:21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导语】:2020年社会工作师考试就要来了,开始复习到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的小伙伴们,先来了解一下治安管理处罚法规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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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一)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行政拘留;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附加适用,外国人)
(二)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
1.部分特别人员违反治安管理的适用
14-18岁(从轻、减轻);
不满14岁(不处罚)
精神病人;
间歇性精神病人;
盲人;
又聋又哑的人(可以从轻、减轻或不处罚)
醉酒的人
两种以上违法行为人(合并执行,拘留不超过20日)
共同违法行为人
教唆、胁迫、诱骗者
2.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适用
双罚---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3.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从重处罚的情形
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5)有立功表现的。
从重处罚:
(1)有较严重后果的;
(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4)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 70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4.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究时效
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责任编辑: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