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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第7章第3节

2019-11-25 09:51:21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导语】:2020年社会工作师考试就要来了,开始复习到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的小伙伴们,先来了解一下治安管理处罚法规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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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每日一练 章节复习知识点 19年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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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一)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行政拘留;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附加适用,外国人)

(二)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

1.部分特别人员违反治安管理的适用

14-18岁(从轻、减轻);

不满14岁(不处罚)

精神病人;

间歇性精神病人;

盲人;

又聋又哑的人(可以从轻、减轻或不处罚)

醉酒的人

两种以上违法行为人(合并执行,拘留不超过20日)

共同违法行为人

教唆、胁迫、诱骗者

2.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适用

双罚---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3.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从重处罚的情形

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5)有立功表现的。

从重处罚:

(1)有较严重后果的;

(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4)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 70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4.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究时效

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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