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7 14:45:18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2019年社会工作者考试已经进入倒计时,为方便广大考生备考2019年社会工作师考试,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为大家提供2019年社会工作师法规与政策章节重要考点,并且还有相对应的联系习题,小伙伴们快来备考复习吧!
进入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 ||
社工考试公告 | 社工行业新闻 | 1元加油包 |
社工每日一练 | 章节复习知识点 | 18年考试试题 |
初级电子书 | 中级电子书 | 考试教材 |
加入社工考试交流群: 305436403 | 官方微信 sgzpks |
一、收养成立的条件
1、被收养人的条件: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送养人的条件: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权)
3、收养人的条件: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4、收养人的特殊要求:1)男性收养女性的,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
2)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5、必须成立收养关系: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二)特殊收养关系成立条件
1、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1)可以不受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
2)华侨收养,还可以不受无子女的限制
2、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查找不到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不受无子女和收养1名限制
(三)收养成立的程序:办理收养登记是成立的必经程序,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协议和收养公证取决于当事人意愿)
(责任编辑:dly44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