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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鱼珠街道办事处招聘垃圾分类督导员2人公告

2019-12-24 16:40:15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8〕10号)、《关于在街镇配备垃圾分类专职工作人员指标的批复》(穗埔编〔2019〕155 号)要求,结合我街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垃圾分类专职督导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招聘垃圾分类专职督导员共2名。

二、招聘方式及范围

采用智联招聘网和黄埔信息网发布、网络报名、笔试、结构化面试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5.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具体职位要求

主要从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等。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17:00前。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下载《鱼珠街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填写后与报名资料一同投递到邮箱:,咨询电话:。

(三)报名资料:《鱼珠街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户口簿、身份证、计生证明、最高学历证书等证件和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扫描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报名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

五、考试

(一)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计算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体检

(一)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确定体检资格。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人选。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七、薪酬待遇

按照我区编外聘用人员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购买住房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

八、其他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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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鱼珠街道办事处

2019年12月24日

原标题: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鱼珠街道办事处招聘垃圾分类督导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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