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9福建厦门同安区招聘46名残疾人联络员公告

2019-12-13 14:05:45 来源: 厦门同安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促进残疾人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联络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厦残联[2011]74号)和厦门市残联《关于选聘残疾人联络员的通知》(厦残联[2014]79号)文件精神,经报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公开选聘第六批残疾人联络员。现将选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设置原则

1.按照厦门市残疾人联络员配备原则,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专题会议和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本次拟选聘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46名,具体岗位及名额如下:

2.招聘岗位设置原则:每个村(社区)原则上配1名残疾人联络员,残疾人数在120人以上的村(社区)可配2名残疾人联络员,残疾人数在20人以下的村(社区),按三个村(社区)合选聘1名残疾人联络员。

为便于就近开展工作,此次招聘残疾人联络员原则上在本村(社区)残疾人中挑选,若本村(社区)确没有合适人选的可就近跨村(社区)选聘,由区残联会同各镇(街)残联统筹安排。如本村(社区)无合适人选,可在本镇(街)范围内调配。

二、选聘人员待遇

残疾人联络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按照厦同残联〔2018〕23号文件规定执行,其工资福利待遇和工作经费由市、区财政承担。

三、选聘主要条件

以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联络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厦残联〔2011〕74号)及市残联《关于开展2017年厦门市残疾人联络员选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依据,结合我区实际及有关要求,应具备以下主要条件:

1.具有本区户籍、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下岗、失业、无业的,行动自如的肢体、视力残疾人和能进行有声语言交流的听力、言语残疾人;或具有本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一、二级)视残、肢残人的直系亲属和配偶。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工作,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人缘较好,无违纪违规行为。

3.年龄和文化程度:男性年龄满18周岁以上45岁以下,女性年龄满18周岁以上40岁以下,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残疾人,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基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残疾人直系亲属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且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基础。

(责任编辑:小月亮)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