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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淄博高青县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0名公告

2019-10-24 19:43:16 来源: 高青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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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9年高青县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淄博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淄民〔2018〕7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0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招聘计划

岗位要求

最低服务年限

备注

田镇街道所属社区

A1

15

男性

3年

若某一岗位核减计划,核减的计划可在本街道招聘计划总数内调剂使用。

田镇街道所属社区

A2

15

女性

3年

芦湖街道所属社区

B1

5

男性

3年

芦湖街道所属社区

B2

5

女性

3年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11月5日至1983年11月5日之间出生,以身份证记载为准),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具有初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省运会高青籍金牌运动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具有淄博常住户口(含淄博生源、淄博入伍人员);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违法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5年的;②触犯法律法规,正在立案侦查的,刑满释放、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不满5年的;③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受开除党藉处分不满5年的;④具有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邻)。

3、报名要求:考生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五张,《2019年高青县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报名表》(附件1)、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2001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4、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比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在本街道内调剂使用。

5、考生于11月15日上午(8:30—12:00)持身份证、缴费发票在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责任编辑:cy47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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