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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苏州昆山市千灯镇选聘招商服务人员4人公告

2019-08-07 11:54:48 来源: 昆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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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招商服务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岗位

千灯镇招商服务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录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共4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1名。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在《简章》发布前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要求:经济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公共政策学、工商管理、经济与行政管理、企业管理。

专业分类参考《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1)。

5、昆山户籍。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不受户籍限制。

夫妻分居两地,指一方已经具有昆山户籍,目前在昆山有固定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另一方是非昆山户籍的报名者。父母身边无子女,指父母双方都具有昆山户籍,子女是非昆山户籍的报名者。

6、具有累计2年以上工作经验。

7、具备对选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及千灯镇编外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6)存在回避关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7)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录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

本人现场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被委托人另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报名人员委托书(见附件3)。

(责任编辑:jz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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