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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漳州市华安县招聘基层党建专职15名公告

2019-07-29 11:29:05 来源: 中国海峡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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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建立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指导意见》(漳委组通〔2018〕33号)、《关于建立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方案(试行)》(华委组〔2018〕1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15名,由县级统一招聘,乡(镇)、华安县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统筹管理,实行县级备案,专职从事基层党建工作的编外人员,不属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19年华安县公开考试招聘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职位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责任心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能力;

4.华安县户籍,本人、父母、配偶中的一方为华安县户籍的视同华安县户籍;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8月1日至2001年8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基层党务工作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8周岁以下;

6.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格条件,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纳入县乡财政预算,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2200元,并按规定缴交“五险一金”,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

(责任编辑:jz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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