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2 09:56:09 来源: 荔湾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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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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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推动龙津街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2名、社区组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荔湾区龙津街党建指导员2名,社区组织员1名。
二、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2.协助党组织落实党建活动及完善制度;
3.做好党员管理日常工作;
4.配合做好党群服务中心日常管理,推进党群共建;
5.协助沟通联系上级党组织,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党建有关工作任务。
三、报考条件
(一)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基层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熟悉文秘工作,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好;
(二)中共正式党员;
(三)一般情况下,聘用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如综合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人选需经街党工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四)党建指导员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社区组织员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党建指导员: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的实施意见》(穗组字〔2018〕37号 )精神执行,并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社区组织员:根据市《经费意见》精神,薪酬参照不低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一般工作人员”标准,由区财政保障。
五、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2019年7月11日起,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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