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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苏州市自强服务总社招录禁毒社会工作者1人公告

2019-07-10 17:08:49 来源: 苏州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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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招聘

根据《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苏州市自强服务总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岗位、人数及条件(见《苏州市自强服务总社招录禁毒社会工作者表》)

二、报考要求

报考苏州市禁毒社会工作者,除符合招录岗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招录条件等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认同社工价值理念,热爱社会工作,自愿从事禁毒社会者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文案写作能力,能与部门同事进行良好的合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年龄在25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16日至1989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4、报考人员限苏州市区户籍(不含四县市及吴江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体检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责任编辑:jz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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