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0 11:23:49 来源: 沈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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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招聘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中发[201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提升沈阳市禁毒工作的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科学化水平,市禁毒办、市民政局委托沈阳市社会工作联合会,面向全市公开招录2019年从事禁毒领域工作的社会工作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录时间
公开招录工作从2019年7月10日启动,8月末结束。
二、公开招录名额
计划招录400人。
三、公开招录条件
1.报考年龄
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2001年7月31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报考资质
持有国家颁发的助理社会工作师证或社会工作师证的人员。
3.户籍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1)沈阳市本地户籍人员。
(2)异地户籍已办理居住证或能够证明本人长期在沈阳居住的(例如:房产证、本人长期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名及录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黑涉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被列为打击对象的;涉黄、涉赌、涉毒受到行政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组织、参加过邪教、迷信组织,或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被处理过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6)其他不宜从事禁毒社会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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