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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楼宇经济服务事务专员招聘20人公告

2019-06-13 14:30:56 来源: 青秀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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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招聘

为加强青秀区服务和发展楼宇经济的力度,现招聘青秀区楼宇经济服务事务专员20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聘期及工作内容

(一)招聘青秀区楼宇经济服务事务专员20名。(阶段性用工)

(二)聘期三年(内含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期满不再续聘。

(三)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辖区楼宇资源、楼宇经济情况收集、整理、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建立辖区楼宇资源信息数据库,掌握最新的楼宇资源信息;

2.负责提供楼宇精细化服务,包括:协调解决楼宇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做好楼宇招商服务;定期与辖区楼宇企业走访见面,建立信息联系相互交流并及时提供服务;完成楼宇企业及楼宇经济发展日常所需的其他工作,为楼宇经济发展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3.其他与楼宇经济相关的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热爱工作,乐于奉献;

2.年龄为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1)具有大学专科学历,需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需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2)经济管理类专业,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和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熟悉金融、企业管理等相关的专业知识,有在企业内相关管理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符合录用职位身体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有不宜从事该职业的其他情形的。

(责任编辑:jz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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