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30 11:27:03 来源: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
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19年7月2日-7月8日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监督电话:(正常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报市社区办备案。
四、定岗及择岗
本次聘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采取定岗和择岗相结合形式确定其所服务的街道,由街道统一分配到社区。
五、聘期待遇
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街道办事处与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再由区劳务派遣公司与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在福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面向社会招聘的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内报酬标准为转正后的80%。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酬标准详见《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社区办)<关于社区工作服务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委办发〔2013〕4号)中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的相关规定。同时,按照《台江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台委办发[2015]6号)的规定,对专职工作人员实行绩效管理。
面向社会新聘用的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时退出岗位,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解释权属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原标题:2019年福州市台江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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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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