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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海淀区花园路街道招考社区工作者40人公告(2)

2019-05-20 11:19:16 来源: 公招网

6.获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或中共党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20日之后出生);

7.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行为并且没有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居住在本街道辖区内、中共正式党员(不含中共预备党员)、海淀区驻区部队的随军家属可优先考虑。其中,海淀区驻区部队的随军家属需提供由区民政局双拥办出具的书面证明,且由区人力社保局出具未领取自主择业奖励费及自主创业基金的书面证明;

9.报考人员需符合社保退休的最低年限要求。

四、招考程序

1.发布公告和网上报名

发布公告及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2日,在公招网发布公告。2019年5月23日9:00至2019年5月31日17:00,在公招网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考网址:公招网()。

技术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报考要求:报考人员登陆报考网址,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如出现瞒报或不属实之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人员于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4日上午9:15-11:30、下午14:00-17:00到花园路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北医三院对面)402会议室,2019年6月5日上午9:15-11:30、下午14:00-17:00到花园路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北医三院对面)302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当天,需持下列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网上下载并填报完成的《花园路街道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面试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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