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3 09:49:10 来源: 蓝田县人民政府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县秦保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岗位最低合同年限为1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采取县秦保局聘用,派遣镇(街)使用的形式。
2、按照省、市、县有关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3、待遇:月工资3000元(含“五险”)+绩效工资。
六、注意事项
1、凡在报名、考试、面试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各考生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考生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次招聘相关安排,均在蓝田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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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蓝田县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专职网格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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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蓝田县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专职网格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2:蓝田县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专职网格员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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