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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鹤岗市工农区社区工作者招聘13人公告

2019-04-24 14:53:13 来源: 工农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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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切实满足社区工作者补充需要,根据《中共鹤岗市委办公室、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鹤办发〔2018〕16号)等有关规定,经工农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3名,具体工作岗位将结合社区实际需求进行统一分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具有工农区户籍;

5.高中以上学历,能够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23日(含当日)。其中,有2年党务工作或社区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7.优先录取中共党员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

8.报名参选的人员要进行书面承诺,一经考试录用为社区工作者,不允许兼任其它职务。在岗期间须服从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做好社区服务工作及协助区属各部门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判处管制以上刑罚或刑满释放未满3年的;

2.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未满有关规定期限的;

3.正在被纪检部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4.参加邪教组织、地下宗教活动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5.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的;

6.以威胁、暴力、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妨碍补选的;

7.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责任编辑:jz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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