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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三明市沙县招考社区工作者11人公告

2019-04-19 15:24:09 来源: 沙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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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社区招考信息

原标题:沙县民政局 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方案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人才队伍,选聘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解决社区工作人员不足问题,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根据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明委发〔2018〕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社区工作人员年轻化、知识化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提高沙县的社区治理服务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民政局和县人社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县民政局、县人社局选派人员组成。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依托在县民政局社区办。

三、招考计划、对象和条件

1.本次计划招考11名,其中城区社区 7 名,夏茂社区 1 名,青纸社区 3 名。具体招考岗位、对象、人数、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

2.基本条件

⑴具有沙县户籍;

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⑶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⑸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⑹年龄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16日至2001年4月16日期间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

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考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3.具体要求

⑴ 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6 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19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19年 9月30日;未取得学历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最终的录用资格。

⑵招考岗位中注明“夏茂社区工作人员”的,指专门面向具有夏茂镇户籍的人员进行招考,报名时需提供夏茂户籍证明。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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