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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杭州拱墅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59人公告(3)

2019-04-02 10:58:46 来源: 拱墅区人民政府

(四)体检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3、根据考核结果,认为考核对象不适合岗位或自动放弃的,由各招聘单位(街道)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对确无合适人选的,经批准,招聘的岗位可空缺。

(六)公示

经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拱墅门户网公示5天。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单位(街道)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报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由招聘单位(街道)决定是否聘用。

2、被录用人员持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报到联系单到所属街道报到,街道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学历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3、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4、本次招聘建立专职社区工作人员储备库制度。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录用的考生按岗位组成储备库。缺岗时按本次考试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录用公示日起6个月。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书面报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使用储备库人员:(1)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录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的;(2)录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并提供书面承诺的;(3)有效期内该岗位人员辞职的;(4)有效期内被招聘单位(街道)辞退的。本次招聘岗位以外的专职社区工作人员人事录用均不得使用该储备库。特殊情况须上报社工管理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5、聘用期间,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按照杭州市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的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jz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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