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报考条件 >

2019天津面向全国招聘社区工作者972人报名条件

2019-07-06 11:59:47 来源: 天津日报

进入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社区工作者招聘 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 社区工作者复习资料
社区工作者考试热点 专业知识 免费讲座
社区工作者模拟试题 每日一练 历年试题
加入社区考试交流群:640017112 | 官方微信 sqgzzks      微信一对一金牌解答:zgsqgj

详情请进群咨询管理员哦~

还可以免费领取备考资料!

天津社区工作者社会发展前景讲座(7.6号)

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社区工作者,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共设置4个岗位。岗位一,主要从事区域化党建、入户走访、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面向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招聘,岗位特点适合男性;岗位二,主要从事社区网格巡查、入户走访、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处置突发事件等工作,岗位特点适合男性;岗位三,主要从事社区党务和其他社区工作,面向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招聘,不限性别;岗位四,面向具有天津市户籍的军队退役人员定向招聘。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开展,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8日以后出生)。

5.热爱社区基层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6.面向军队退役人员进行定向招聘的,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天津市户籍,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8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为社区工作者:被判处刑罚(或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或者刑罚执行完毕的;受到党纪处分或政务处分的,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政务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查看:2019天津面向全国招聘社区工作者972人!

(责任编辑:小月亮)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