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9 15:45:00来源: 江苏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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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加快推进现代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根据昆山市《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精神,近日,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政府印发《昆山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该文件对选拔范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奖励标准以及管理和评估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文件中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主要包括领军型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重点紧缺型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三类人才。凡是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公益服务类机构中居核心岗位并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优秀管理人才,以及在社会工作专业领域提供社会服务、从事社会工作的优秀实务人才和专门人员,均可对照文件标准要求申请。申请程序涉及申报、初审、民主测评、专家评审、实地考察、人才办审核、社会公示等环节。
获评的三类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将分别获得每人每月5000元、3000元、2000元三个等级的生活津贴,并对其所在机构策划并由本人主导实施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资助。(昆山市民政局)
昆山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
江苏昆山高层次社工人才计划实施细则 | ||
第一章 总 则 | 详情 | |
第二章 选拔范围和申报条件力 | 详情 | |
第三章 申报遴选 | 详情 | |
第四章 奖励资助 | 详情 | |
第五章 管理和评估 | 详情 | |
第六章 附 则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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