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8 09:40:10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2.订立协议
这里的协议是指每次督导时所订立的协议,尽管督导者与被督导者已经就督导的整体、历程、目标和互相的角色订立了协议,担每次督导时再为这次督导订立协议,将督导双方的要求和期望不断更新,并回顾上次的协议,根据督导的阶段和需求,进行适当修正,这对双方都非常有益。
3.开展话题的技巧
督导者可以采取五类技巧鼓励被督导者提出并探讨问题。一是由常见的事例开始,然后逐步发展到特殊性问题;二是包容;三是专注地聆听;四是提问;五是保持沉默。
4.同感与分享感受的技巧
同感是社会工作基本,也是重要的技巧。
5.要求被督导者努力工作和分享
6.督导会谈的结束技巧
督导者应该在每次督导结束时要总结本次会谈讨论过的事项,并将讨论的收获作为日后工作的指引。
三、社会工作督导的方法
一、个别督导(individual supervision)
个别督导是传统的督导方式,由一位督导者对一位被督导者用面对面的方式,定期、定时(每周或每两周一次,每次半个小时至一个小时)举行的讨论,另外视情况需要,也会有一些不定期的督导会议。
(一)个别督导的技巧
在个别督导中,督导者应做到的事项:一是聆听;二是补充;三是提出疑问;四是进行评价;五是提出建议。
个别督导的技巧:一是督导者要诚恳地倾听社会工作者的诉说;二是督导者应仔细研究和披阅被督导者的工作记录、服务报告,以便发现被督导者的不足,提出教育的重点;三是督导者应采取接纳的态度,接纳被督导者的感受;四是在提出评价和建议时,语气要委婉,以免被督导者出现抗拒心态;五是督导者要根据自己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理论知识基础,随时提供示范性的方法和技术,帮助被督导者更直接处理客观情境下的案主需求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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