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4 14:28:45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③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④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
⑤信托被撤销;
⑥信托被解除。
2.终止(程序)
①受托人应当于终止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将终止事由和终止日期报告公益事业管理机构。
②受托人作出的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应当经信托监察人认可后,报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核准,并由受托人予以公告。
(三)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四)信托监察人的权利与义务
信托监察人由信托文件规定。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指定。
1.实施法律行为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为维护受益人的利益,提起诉讼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认可报告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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