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1 09:23:04 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山东青岛市南区社区工作者招聘200人公告已经发布,本次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如下:
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采取企业化管理,由市南区劳动事务代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4年。总体报酬不低于本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合同期限内,由用人单位每年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内容摘自《2018山东青岛市南区社区工作者招聘200人公告》,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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