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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共基础知识:简析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条件及效力

2018-03-19 18:33:20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社区工作者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是部分地区社区招聘的重点考察内容,这一部分不仅涉及的知识面广而且不易记忆,小编特别为大家整理了以下社区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供广大考生复习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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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是很重要的一部分考点,尤其在2017年3月15日民法进行了修改,新的《民法总则》于2017年10月1日生效,由于《民法总则》大多数的考生都不太熟悉,所以现就民法新增的部分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练习题:

【2017】张某于2011年下落不明,2015年经其妻余某申请后法院宣告张某死亡。2016年,余某与李某再婚,2017年张某出现,法院撤销张某的死亡宣告。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余某与李某、张某的婚姻关系均解除

B.余某与李某的婚姻关系不因死亡宣告的撤销而恢复

C.余某与李某、张某的婚姻关系均存续,因而余某犯重婚罪

D.余某需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书面声明才能确定与何人存续婚姻关系

【答案】B。解析:《民法总则》51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本题张某宣告死亡且配偶余某已再婚,因此不得自行恢复。故本题答案选B。

二、.知识点分析:

(一)宣告失踪

1.宣告失踪的概念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财产权益。

2.宣告失踪的条件

①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②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

④公告期满,该公民仍然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应确认申请该公民失踪的事实存在,并依法作出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的判决。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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