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7 10:57:01 来源: 芜湖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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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芜湖县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镇事业人员5人辅导课程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皖发〔2015〕17号)、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为落实《中共芜湖县委芜湖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强基固本、强村富民”工程的意见》(芜发〔2018〕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激发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参与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积极性,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镇事业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5个镇计划招聘镇事业人员各1名,共5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第一书记),任职满3年(截止2018年8月31日)
(二)招聘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 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女性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9年9月1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2年9月1日后出生);
4. 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 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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