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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辽宁大连庄河市新华街道招聘社区辅助岗位人员14人公告

2018-12-03 11:53:29 来源: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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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社区招考信息

根据工作需要,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受庄河市新华街道办事处委托,招录社区辅助岗位人员14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

从事社区辅助岗位的人员以派遣用工的形式在庄河市新华街道从事社区辅助岗位工作,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原则

(一)岗位数量

本次共招聘14名社区辅助岗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即1983年12月1日(含)至2000年12月1日(含)期间出生;

(六)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为全日制本科学历;

(七)具有庄河市户籍(不含花园口),户籍取得时间2018年12月1日(含)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受过处理的;

2、有涉案事件正在被调查或侦查的;

3、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受治安、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直系血亲或者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参加或者曾经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

9、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10、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从事庄河市新华街道社区辅助岗位的情形的。

(责任编辑:jz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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