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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市万州区总工会选用工会社会化工作者18人公告

2018-11-28 14:58:29 来源: 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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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推动全区工会社会化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总工发〔2016〕37号)和《重庆市群团改革试点方案》《重庆市总工会专项改革实施方案》《重庆市工会社会化工作者实施细则(试行)》(渝工发〔2017〕51号)的要求,现面向全区公开选用专职从事基层工会工作的社会化工作者。

一、选用原则和方式

本次选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用人数及单位

本次面向全区公开选用工会社会化工作者18人(其中镇乡街道14人,开发区4人),专职从事基层工会工作。

三、选用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思想素质高且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热爱工会工作,善于协调沟通,责任和服务意识强,熟悉《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

3. 2018年12月6日前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报名时具有万州区户籍,身体健康,年龄为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6日至1998年12月6日期间出生);

5.愿意从事基层工会综合岗位工作,服从万州区总工会工作调配。

(二)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属本次公开选用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责任编辑:jz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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